職場上的「情同父子/女」是一件可怕的事,因為親生子女還有繼承權保障,「情同」其實什麼都不是。

吾友年過半百才發現燃燒自己三十年累積的 credit 甚至資產都可能在別人一念之間被摧毀,過去三十年的幸運現在看來不寒而慄。

而真正心酸的是,我問他在哪裡感覺最自在,答案竟然還是此刻讓他焦慮痛苦的辦公室,因為驀然回首,自己已經無法加入伴侶和孩子的話題與生活。

啟示是:資產要自己管、事關權益的事都要法規程序完備、考慮一下能一起走到人生最後的是誰(或什麼東西?)

小松菜也是我長大之後才懂的好滋味 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