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ary @ 2016-06-07

讀完 拉普拉斯的魔女

  • 「我想摧毀自己以前寫的小說…」?應該是指建立一個新經典吧?我覺得,嗯,沒有成功。
  • 雖然在小說裡消遣了一下本格派推理,但其實這故事還蠻本格派的,而且是好猜的本格派。

 

One thought on “diary @ 2016-06-07”

  1. 嚴格說來,不能算是推理小說。把犯罪與不同領域或層面混合在一起,怎麼可以稱為推理小說?

    就如同紀伊國屋書店課長 平田直也 先生所言:
    ※東野圭吾透過此次作品想要述說什麼呢? 又是否真的有什麼訊息想傳達嗎? 這是一道無法解開的謎題….

    是的,平田直也先生也說得太委婉了,直接講就是なに、なに、なに。

    網路上也有人開玩笑(?)地說,可能是別人代筆。

    如果不把它分類在推理小說,它也只屬中上。

    比平田先生的白話版感想多兩個字,我的是:なにこれ! XDDD

    行銷詞彙太華麗了,造成加倍的失望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