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gest of the day: 一道複雜的練習題寫在1130遊行之前
我對多元成家、同性婚姻的看法很簡單,相愛的、想組成家庭的人,就去愛、去成家,權利和義務不必比我多也不能比我少,因為對這個國家和社會來說,我們應該都是一樣的,我想像不出這些人和事會以任何形式破壞我原本的生活或價值。
從小媽媽叫我不要吃牛肉,我信了她、奉行至今,但我沒有權力認為別人也不該吃或吃牛肉的人不正常;當半世紀前,法律賦予黑人與白人、女人與男人相同權利與保障,不等於在鼓勵白人變黑人、男人變女人,這個邏輯應該不難懂吧?
聲稱有血緣才有愛、有血緣才是家的人,這麼高高在上地、赤裸裸地歧視、攻擊不特定人,還談什麼「愛」?主張「多元」會導致亂倫、人獸交的人、認為「保障」就等於「鼓勵」的人,在想救孩子的未來之前,先救救自己的中文和邏輯吧。
法案內容的完善與否可以討論,那些散播憎恨、恐懼、歧視的反智言論就不必了。
Ref: 民法親屬編、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