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法律見解又進入一個新的境界…
ping.fm/jlPcu 「高院法官認為,主管機關依法有查明公職人員是否具有雙重國籍的責任,但李慶安在任期屆滿前,並沒有被撤銷或解除職務,因此,她在任職期間依法支領各項費用,並非不法取得財務」所以現在是只要被騙的一方沒發覺,騙子就沒有犯錯是吧?
— FreeLeaf (@FreeLeaf) August 23, 2011
台灣法律見解又進入一個新的境界…
ping.fm/jlPcu 「高院法官認為,主管機關依法有查明公職人員是否具有雙重國籍的責任,但李慶安在任期屆滿前,並沒有被撤銷或解除職務,因此,她在任職期間依法支領各項費用,並非不法取得財務」所以現在是只要被騙的一方沒發覺,騙子就沒有犯錯是吧?
— FreeLeaf (@FreeLeaf) August 23, 20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