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ary @ 2016-07-27

如果不想搞懂「例」與「休」規則對基層勞工的影響、他們在爭什麼,可以選擇沉默,不要輕言「有什麼好吵的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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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法規更迭對我的影響是「沒差」,我有穩定的周休、特休,是我幸運,但我同情為糊口必須不斷過度燃燒自己的勞工,希望所有勞工都能受到合理、人性的待遇。

2 thoughts on “diary @ 2016-07-27”

  1. 外商公司比較照步來,台灣公司都是老闆說了算,連薪資都是低報,所得稅倒是一毛都沒少繳,勞退金更是少的可憐。。。

    本社也算是謹守法律,但有些中小型公司,人力編製不足,本薪只給基本工資、甚至低於基本工資,為了溫飽只好進入不斷「合意」加班的輪迴 … 只是沒有落實的法規,縱使陳意甚高,還是保護不了弱勢…
    哎,想到這些實在好沉重。

  2. 其實保護的還是大型企業的員工,小型企業甚至個人公司的…我也只能說別傻了.本公司有很多承攬商公司,可是都是企業社名義存在,領日薪的根本抓不到.不過,個人對於休假日不得挪日倒是覺得很頭痛,這個對於石化廠歲修時是很大的傷害..歲修時間越短越能早點解脫恢復正常生活啊

    有願意守法的雇主竟然是幸運而不是理所當然,感覺很惆悵。

    換個角度,那些說一個月加班 72 小時不會過勞的資方至少還擺出在乎法規的姿態,更恐怖的是根本覺得法規與他無關的雇主吧..

    在低薪環境用過勞換溫飽的人比我想像的還多、還不受保障,難道一定要走向最激烈的方式才能夠翻轉嗎?哎 … 好沉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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