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ary @ 2017-07-24

上週 user 發現一個已存在七個月的錯誤,證實是 member 程式邏輯有疏漏,不是技術上的難度而是輕忽。這個輕忽的代價可能是六位數字。這七個月期間曾經經手、怠於驗證或無視問題的單位很多,但我認為已經犯錯在先,無論佔幾成責任,此時就是認錯並閉嘴,一心想著拖別人一起分散責任感覺更 low。

心得是「悔しい」N 次方,哎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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