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ary @ 2019-06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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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每隔幾年,傳說中最現實、最自利的經濟動物香港人就會做一件令我肅然起敬的事。

早上出門前看到香港警察(他們是嗎?)舉起槍,立刻關掉電視,六四當時的衝擊感全都回來了 … 原來六四給我的震撼這麼深、這麼久。

希望各位平安。


說《逃犯條例》侵犯台灣主權,是因為香港將不是與台灣簽訂逃犯移交協議,而是在修法後以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」進行移交。


如果《逃犯條例》闖關成功,任何地點的國泰、港龍航班內與香港機場轉機區都在該法涵蓋範圍內嗎?好像還沒看到確定說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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