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 智財局封侵權網站 的重點不在於「侵權」,而是一個行政單位怠惰到只想用鋸箭法,讓國民以為盜版不存在;是一個行政單位狂妄到找幾個專家開會就想取代司法判決,主觀決定國民什麼可以看、什麼不能看;最後,PPS、土豆網 智財局:不算重大明顯侵權 已經充分說明智財局到底有多重視「侵權」了。
這幾天網路上的相關論述很多,這裡補一則 關於阻絕境外侵權網站相類法案的一些看法
以下這推的說法看似荒謬,正是智財局告訴我們的邏輯!(圖解)

前幾天拿到一份十幾頁的合建合約,我們一直沒看出其中蹊蹺,強者我朋友只花了十分鐘就告訴我結論:「內容沒有明確的履約保證金和合建分屋比例,不能簽!」
#友多聞